本公司董事會由具有專業背景與經驗豐富的7位董事組成,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 | ||||||||||||||||||||||||||||||||
|
本公司董事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本公司章程之規定,採行「候選人提名制度」,除評估各候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外,並遵守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送請股東會選任之,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董事會成員宜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宜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章「強化董事會職能」即擬訂有多元化方針。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 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二、 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具備產業、財務會計、學術及知識多樣化背景,可從不同角度給予公司專業意見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及經營績效,且三位獨立董事成員皆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專業知識、技能及素養,更豐富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方針,符合公司治理精神及營運發展需求。本屆董事會成員其相關管理目標及多元化落實情形分別如下:
管理目標 | 達成情形 |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達成 |
獨立董事之席次至少三人,且不宜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達成 |
基本組成 | 多元產業經驗與專業能力 | ||||||||||||||||
姓名 | 職稱 | 性別 | 兼任本公司員工 | 年齡(歲) |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 產業經驗 | 專業能力 | ||||||||||
66~75 | 3至9年 | 9年以上 | 金融保險 | 鋼鐵工業 | 光電科技 | 電腦周邊 | 學術研究 | 領導決策 | 經營管理 | 財務會計 | 材料科學 | 法律知識 | 風險管理 | ||||
曾永輝 | 董事長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
李智貴 | 董事 | 男 | v | v | v | v | v | ||||||||||
呂明孝 | 董事 | 男 | v | v | v | ||||||||||||
黃少華 | 董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
李三保 | 獨立董事 | 男 | v | v | v | v | |||||||||||
李慶超 | 獨立董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張嘉信 | 獨立董事 | 男 | v | v | v | v | v |
本公司歷屆董事會成員均由不同專長領域之專家組成,本屆董事會由7位董事所組成,並無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外部董事共計6位,占比86%,3位獨立董事占比43% ,2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9年以下,1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9年以上,董事成員並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之情事,且董事間並未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董事會具備獨立性。
開會日期 (期別) |
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事項 | 與簽證會計師溝通事項 |
1月17日 (民國111年第一次常會) |
|
|
3月7日 (民國111年第二次常會) |
|
|
5月3日 (民國111年第三次常會) |
|
|
8月4日 (民國111年第四次常會) |
|
|
11月3日 (民國111年第五次常會) |
|
|
1月19日 (民國112年第一次常會) |
|
|
3月9日 (民國112年第二次常會) |
|
|
(1) 董事會接班規劃
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 衡酌實務運作需要而定,本公司「公司章程」明定董事之選舉全面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 「董事選舉辦法」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 元化,並就公司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專業知識技能等兩大面向之標準。 本公司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目前董事具備多元互補之產業經驗及財務、會計等專業能力,且各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董事提名續任之參考。其次,本公司為培育高階經理人進入董事會,使其熟悉董事會運作及集團各單位業務,除透過工作輪調的方式深化其產業經驗,並指派高階經理人擔任子公司及關係企業董事,且進行董監事課程進修暨培訓,目前集團有多位高階管理專才,故本公司有充沛之人才庫可以選任為未來之董事。
(2) 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規劃
本公司以副總級以上員工為重要管理階層,主要以績效表現、專案執行能力、人格特質及未來潛力綜合評估,及須認同公司核心價值及願景。對於管理階層之接班人培訓,除職務輪調與外派等歷練方式,另提供內、外部人才發展與領導力訓練、高階研習營、定期參與經營管理會議及溝通會,以培養擔任高階主管之管理決策能力。
為因應外部環境、內部組織發展與需求,人力資源單位除對外延攬優秀高階經理人外,亦持續積極培育具潛力之中、高階主管及關鍵人才,透過明確工作職掌、代理人制度、績效評核制度及相關培訓接班計畫,以強化公司營運及競爭優勢。
(3) 運作執行情形
現任總經理葉正賢先生曾歷任研發與生產單位、中國區總經理、營運長等職務,現並兼任子公司之董事長;且現任財務長亦兼任子公司董事,兩人於113年皆進行6小時董監事課程培訓。
其次,針對重要管理階層及具潛力之中、高階主管,規劃相關培訓計畫,課程包括參加台大「精鍊高階管理與實務研習班」、領導力課程及工研院電網學校舉辦之「電能營運經理人班」,藉以加強其商業管理與經營管理能力,提升領導技能強化團隊效能與生產力,並掌握市場未來趨勢。另外,於重要崗位之關鍵人才亦安排專業主題進修課程,以因應外部環境及內部組織發展需求,強化公司競爭力, 113年受訓者共計 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