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實發生日:112/03/29
2. 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彰化銀行等九家聯貸銀行團。
3. 與公司關係:無。
4. 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三年。
5. 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台幣壹拾陸億元之三年期聯合授信。
6. 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 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償還既有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營運週轉金之用。
10. 具體目的:償還既有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營運週轉金之用。
11. 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