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實發生日:107/11/05
二、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本公司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三、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07/11/05
2.減資緣由: 因部分獲配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其獲配之股份已依據一百零五年度和一百零六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實施辦法規定由本公司收回104,500股,並擬辦理註銷股份。
3.減資金額: 1,045,000元
4.消除股份: 104,500股
5.減資比率: 0.019%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 5,406,559,080
7.預定股東會日期: 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 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 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7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