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茂迪公司一○一年度股東常通過董事競業禁止案。
二、事實發生日:101/06/06
三、發言人 謝祖葳 ,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06)5050789
四、内容: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台積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蔡力行(台積太陽能代表人)
董事:黃仁昭(台積太陽能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